西班牙税务机关近日明确该国现行税法如何适用于因为比特币交易所的崩溃或者骗局或者破产而造成用户财产损失的情况。
西班牙税务总局(DGT)收到了一封比特币爱好者的询问书,称其损失了一大笔比特币。 该人士于2013年将其比特币资金存入了第三方贷款服务平台。但是在2013年年底,该平台的管理员却向他宣称他存入的比特币已经被窃取,因此他的存款不能返回。而该平台的管理员的全部身份信息却只有一个昵称和一个公钥。之后平台向受害人提出退还5%的比特币存款,但前提是该人士要放弃全额退款索赔,并且不能诉诸法律。受害人怀疑该平台涉嫌欺诈,拒绝了平台的无理要求。转而向西班牙警方和该网站可能申请注册的相关部门申诉了其经历。针对这一问题,西班牙税务总局指出,这种情况符合现有的个人所得税法条例,为了使损失符合以税收为目的的资本损失,必须申请下列条件之一:
1. 债务的减少得到了法官的批准。
2. 债务人在破产过程中有债务减少,或者在破产程序结束后未收回信用证。
3. 在正式诉讼开始后一年,未经恢复的信贷仍然是良性的。
该人士认为目前该案件已经在法律上得到了正确解释。也让比特币公司看到西班牙国家是一个比特币友好国,澄清疑虑,提供了一部分司法保障。
西班牙在欧洲国家中对比特币表现友好,该国国会将比特币视为一种电子支付系统,但强调比特币企业应当遵守其他法律。今年早些时候,西班牙财务部作出了对数字货币免征增值税的决定。
火币分析团队认为:目前从全球范围来看,各国已对比特币行业发展做出正面回应的监管者基本都将比特币定义为资产或商品。而在制定具体规则时,普遍借鉴传统金融行业已有的较为成熟的监管体系,如数字货币存储机构借鉴资产管理公司,数字货币交易服务公司借鉴资产和商品交易平台的监管架构。西班牙税务总局对此案的公正定义以及欧美发达国家监管政策的相继推出事实上都在为比特币行业进入有序发展提供了案例依据和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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