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1 日消息 据深圳晚报报道,近日,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减免优惠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显示,新能源汽车的停车优惠时限和使用范围将更为灵活。深圳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予以停车优惠。
《征求意见稿》显示,本通知所指的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増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征求意见稿》提出,新能源汽车在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停放,在现有充电期间(每天首 2 小时内)减免停车费基础上,享有当日免 1 小时内(含本数)停车费优惠。
《征求意见稿》显示,机场、码头、车站、口岸、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和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优惠仍执行现行规定,即“在停车设施内充电(每天首 2 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此外,新能源汽车在城市道路(路边)临时停车位停放,在规定的收费时段内,享有当日免首 2 小时内(含本数)停车位使用费,或者每日首次停车时间 1 小时以内(含本数)的,第二次停车免 1 小时停车位使用费。
2020 年,深圳市已连续六年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数量最多的城市,2020 年,深圳市实现网约车、环卫车全面纯电动化。截至 2020 年底,深圳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 48 万辆,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约 14%。摩根大通预计,至 2025 年中国新能源车年销量将超过 1000 万辆,使新能源车累计数量达 3700 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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