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上午10:00,360未来安全研究院天枢智库主办的ISC 2020网络空间战略与治理分论坛于云端准时上线。本场分论坛以“网络空间战略与治理”为主题,六位业内资深专家分别从网络空间治理与战略趋势、疫情下的网络空间治理、网络空间治理与数据安全等方向展开了深度剖析。六位专家分别是:
李晓东
伏羲智库创始人,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
鲁传颖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网络空间国际治理中心秘书长,研究员
沈逸
教授,复旦大学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主任
杨志维
360集团董事长助理,未来安全研究院资深专家
吴沈括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
何延哲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信安中心测评实验室副主任,App专项治理工作组专家
数字化加速转型,国际格局多变,网络空间治理重要性进一步凸显。新冠疫情背景下,大国战略博弈出现显著区别。同时,数字技术的大规模应用引起了人们对于数据安全、个人隐私保护的新一轮关注。网络空间治理目前处于何种发展趋势,如何为网络空间治理良性变革提供积极因素,我们来看看专家的观点:
大数据时代的公共安全精准管理——数据协同利用和数据安全治理
360集团董事长助理,未来安全研究院资深专家杨志维重点阐述了大数据在公共安全管理当中的应用框架。他指出大数据在支持精准抗疫过程中已取得成功实践,并在公共安全精准管理中有着广阔的应用空间。而推进公共安全大数据精准管理,同步构建数据利用和数据安全框架至关重要。
关于数据利用,杨志维提出需要从以下三个方向去建立以事件应对为中心的大数据协同开发利用体系。一、多方参与:公共安全管理需要多方主体参与; 二、纵横协同:兼顾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的衔接与协同; 三、政企协同:将企业等民间力量纳入公共安全管理的框架。
关于数据安全,他提出正确思路是“以数据为中心、以组织为单位、以能力成熟度为抓手”的数据安全治理。最终目标是实现数据安全和数据应用之间的平衡。为了达到这种平衡,需要注意两点:一、让数据安全成为组织的竞争力,而不是成本;二、让提升数据安全水平成为自发需求,而不是被动合规。
新冠疫情背景下的大国战略博弈与网络空间安全态势
复旦大学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主任沈逸教授从三个方面阐述了新冠疫情对全球治理带来的冲击和挑战:一是如何实现全球协同治理的挑战;二是对各个国家的治理道路、治理模式和治理能力建设进行的冲击;三是对技术及治理能力的挑战。
这些挑战为全球治理提供了三大方向:一是实现有效的全球合作;二是将国家治理能力形成某种形式的通货,获得市场的认可与出价;三是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下,实现以人民生命安全为最优先目标的安全。
最后,他总结到,要实现智能化的数字治理道路,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前沿技术,关键在于核心行为体,即主权国家本身。各类行为体需要深化信任,积极推进战略、政策、技术的有效协调。
网络空间全球治理新趋势与新思路
伏羲智库创始人,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李晓东定义了目前网络空间治理所处的大背景——数字鸿沟加大,网络碎片加剧。
关于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发展趋势,李晓东主任从以下四个方面作了详细描述:1.网络空间治理基础:互联网的体系结构将逐渐从“非中心化”到“中心化”再到“多中心化”。2.网络空间治理模式:网络空间全球治理模式从“多方为主、多边为辅”演变到“多边多方共存”。3.网络空间治理平台:技术社群和联合国平台之外的全球性机构将逐渐进入网络空间治理领域。4.网络空间治理目标:网络空间全球治理核心目标向政策互联互通和文化互联互通转移。
针对这样的发展趋势,李晓东认为,想要更好地治理网络空间,需要做到四个层面的统一:一是将“发展”和“治理”统一起来;二是将“技术”和“治理”统一起来;三是将“文化”和“治理”统一起来;四是将“论坛”和“实践”联动起来。
里程碑事件背后揭示的全球网络安全发展趋势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员,网络空间国际治理中心秘书长鲁传颖以“斯诺登事件”、“黑客干预大选”、“网络商业窃密”三大里程碑事件展开,分析了全球网络安全的发展趋势,具体体现在以下五大方面:国际网络空间安全冲突升级、低烈度网络冲突常态化、网络安全从分散到融合、网络安全态势从等级化到非对称、网络空间从权力扩散走向网络赋权。
鲁传颖表示,网络安全概念的演进和国家战略博弈的加剧对国际网络安全治理机制构建带来了新的挑战,国家网络力量发展成为支撑国家战略和应对网络危机的重要手段。
从合规到战略风控的数据安全治理:围绕《数据安全法(草案)》的展开
在数字化转型与数字经济发展的浪潮下,数据安全已成为当下各国治理的重点命题。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吴沈括表示,目前的产业发展环境中存在非常复杂的数字安全治理生态,数据安全治理需求迫在眉睫。
他强调,《数据安全法(草案)》的出台为我们应对日益复杂的国内以及国际环境提供了一系列有益的方法论参考和制度性工具。从《数据安全法(草案)》出台的国际国内背景、《数据安全法(草案)》蕴含的数据安全逻辑、《数据安全法(草案)》设计的保障责任机制和《数据安全法(草案)》喻示的合规风控体系这四个层面,他指出企业需要由传统的法律合规升级到全面的战略风控。
从App专项治理工作看如何平衡个人信息保护和利用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信安中心测评实验室副主任,App专项治理工作组专家何延哲从App专项治理的经验观察出发,提出了如何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信息保护监管策略的相关建议。他指出,虽然App专项治理工作初见成效,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全民热议话题,但是在我国国情下让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还面临着难点和痛点。
之所以要进一步深化治理工作,何延哲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原因:一是因为个人信息安全风险客观存在,因个人信息问题导致的民众权益受损、隐私受侵犯等问题还较普遍;二是民众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其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期待与当前互联网服务运营模式之间显现冲突,如处理不当将很有可能成为制约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要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发展的平衡是理想中的治理目标,需要充分考虑到我国国情下用户的观点、企业所处的局面,从而积极、深入探索长效监督的方法。同时,也需要警惕出现技术对抗、消极应对、舆论绑架及避重就轻等各类陷阱。
何延哲总结到,要保持国家在数字时代核心的竞争力,就要从全社会的角度来重建数据的价值观,以科学的角度做好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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