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7日,孙含会律师团队与与域名行业大佬王培陛(被行业称为“域名队长”)强强合作,就被盗十年的域名<6543.com>向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DNDRC)香港秘书处提出投诉。
2021年5月24日,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香港秘书处行政专家组作出裁决,命令被投诉人将争议域名<6543.com>转移给投诉人,目前争议域名已经转移给投诉人。
案情介绍:
域名<6543.com>于2001年10月4日注册,并于2010年经SEDO.COM被投诉人购买并持有。
2011年域名<6543.com>在天涯社区邮箱及密码外泄,不慎被黑客盗用。
2013年,域名所有人曾委托代理人就该域名向亚洲争议域名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提出投诉,但由于未能依照相关规定提供证据,导致投诉被驳回。
除此之外,域名所有人也在域名被盗后两次向公安机关报案,但由于该域名已经被转移到境外的注册商,超出国内刑事管辖范围,公安机关并未进一步处理。
域名所有人尝试了多种救济方式,但是均无果,最后联系到域名行业大佬王培陛和孙含会律师团队,通过投诉方式成功追回被盗域名<6543.com>。
本案胜诉关键:
一、知名未注册商品/服务标识的认定
本案中,投诉人所持有的相关商品/服务标识并未进行商标注册,但律师团队通过大量举证,并引用WIPO Overview 3.0相关条款及案例,佐证投诉人通过对“6543”字样及服务标识大量及长期的使用,投诉人的该标识已经成为用户与投诉人的商品和服务建立稳定唯一联系的独特标识,具有相关知名度,即使投诉人没有将争议域名注册成为商品/服务商标,仍能够认定该标识与域名<6543.com>构成“相同/容易引混淆的相似”。
二、被投诉人没有权利及合法利益,且构成恶意
争议域名被盗后,被投诉人曾几次向投诉人出售域名,价格从3万美元增长到10万美元,并且,被投诉人并未实际使用该争议域名,而是有意宣传出售,其不享有对争议域名的权利及合法利益。
被投诉人的恶意符合《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第4(b)(i)条的规定:一些情况表明,你方已注册域名或已获得域名,主要用于向投诉人(商标或服务标记的所有者)或该投诉人的竞争对手销售、租赁或转让该域名注册,以获得比你方所记录的与域名直接相关之现款支付成本的等价回报还要高的收益。
本案的域名所有人自2010年购买域名<6543.com>后便用于经营“6543小游戏”网站,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推广经营,该网站曾与众多网络游戏平台、知名企业进行合作推广,影响力大,一度成为中国小游戏领域最全、最专业、最火爆的休闲游戏网站,获得过大量游戏行业奖项。在一家著名风险投资人洽谈收购“6543小游戏”网站的过程中,域名被盗,致使域名所有人成功创立的网站一夜归零。投诉人经向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投诉、两次向公安机关报案均未得到救济的情况下,时隔十年,投诉人委托王培培和孙含会律师团队向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香港秘书处投诉,成功将域名追回。
孙含会律师团队将持续与域名行业大佬王培陛展开合作,发挥各自在域名法律及域名行业的优势,通过打造国内知名的域名争议解决平台(www.udrp.cn),为客户做好域名战略规划、域名争议解决,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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