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昨日晚间公告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关联人联合投标土地并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紫光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投标“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北端A、B、C、J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B23研发设计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若未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上述地块的开发、建设及运营。
近日,联合体参与了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活动,并于2019年12月2日取得《中标通知书》,确认联合体以总价人民币660,900万元中标“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北端A、B、C、J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B23研发设计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块总用地面积(总建设用地面积)为70,601.065平方米(含约15,000平方米的公交场站用地),总地上建筑规模为285,523平方米(含约7,000平方米的公交场站地上建筑规模),土地使用年限为商业40年、办公50年。
公告表示,本次中标地块为北京市海淀区的稀缺办公及研发用地,拟在中标地块上开发建设的“紫光全球智能科创总部”项目将成为紫光产业核心聚集区,是紫光的全球总部及人工智能、集成电路、云计算和大数据等的研发中心。公司参与本项目开发建设后,可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要,解决公司在京企业办公及研发场所分散、紧缺的现状,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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